本所黄芳副主任律师受佛山市总工会聘请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
本所黄芳副主任律师受佛山市总工会聘请,担任佛山市珠江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佛山市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电化厂工会委员会法律顾问,期限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2018年4月20日,黄芳律师参加佛山市总工会召开的“2018年佛山市总工会工会特约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暨平安创建工作会议”并接受委任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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